中世紀AU

這故事真的有夠大耶(苦惱

3萬字了,明明3萬字了!!!!

還寫不到故事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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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很多時候,娜塔莎都覺得外界對流浪者的不實謠言誇大到令人費解的境界。

  說什麼他們有魔力──或許別支流浪者有,反正她確定自己沒有,否則每天早上她何必自己去打水;說他們有各式各樣的魔藥──為什麼是魔藥?那些生病感冒時用藥草煮出來的藥水是不怎麼美味,還有一股黏糊糊的臭味,但她能保證絕對沒有加入龍角(已滅絕超過三百年的生物)或獨角獸的眼淚(該死的童話故事,哪來這種生物)增加獨特效果;至於神的後嗣──好吧,這一點可能還有那麼一絲絲可信度,至少羅曼諾夫們代代傳承祭祀了一棵參天大樹,它有著五六成年男人才能合抱的深紅色枝幹與常青茂盛的漂亮葉子。

  那棵大樹很美,它擁有娜塔莎生平所見最高雅不凡的姿態,除了巴奇,她沒見過那麼美的生物。是的,生物。流浪者將世界所有存在都當成生物,無論它或他是否長腿到處亂跑,是否開口說話,是否長相與人類相異,甚至連天上閃耀的星子在流浪者看來都是另一個種族。人類並沒有什麼特別,溪水海洋,昆蟲植物,天空大地,都和人類平等地共存在世界每一個角落。

  比起人類,流浪者更相信這些自然而然存在的生物才是神的後嗣。

  娜塔莎相信這個,因為她見過它們特殊之處,也見證了有一個人持繼不斷地受惠,她沒理由不相信眼睛能看見的事物。直到現在,她依舊能感受到那棵被他們稱為紅樹的大樹擁有的神奇力量。她會每天在紅樹的祭壇前送上鮮花,每天在那塊充滿神聖氣息的土地上待上幾小時才離開。

  雖然她主要目的是在被紅樹枝節與氣根覆蓋住的一處石窟外頭打轉,而且她永遠不能適應那個男人站在石窟唯一出入口滿懷恨意望著她的冰冷眼神。但那並不會消減她每天前往紅樹探望他的意願。

  每當一天過去,她就會在日曆上做一個記號。日曆是很方便的東西,應該說,文字是很方便的東西。在巴奇來到羅曼諾夫之中前,他們一樣會用太陽日、月亮日去分辨日期,卻是用繩結上的數量來計算。直到巴奇教會他們通用文字的寫法與日曆的使用方法後,繩結就被取而代之了。至少以羅曼諾夫為首的流浪者群落,是最早開始讀寫通用文字,而通用語一直是流浪者的第二語言,他們可以不認識通用文字,卻不能不懂通用語的說法,畢竟他們需要與城市裡頭的人交易。

  用那些在溪水裡拾起的漂亮石頭或手工精細的小飾品換取旅途中的必需品,是非常方便的事,可以讓他們不需要帶著過多的糧食與太多行李輕裝上路。

  娜塔莎放下用來替代蘆葦筆、前端燒黑的樹枝,樹皮做成的簡易日曆上畫了十個叉,那代表巴奇已經睡著十天。巴奇還有十個循環又四天才會在下下個木星日的新月時期清醒過來,七天過後又繼續沉睡。

  巴奇的時間總是那麼短暫,短得不足以讓她把想說的話全部傾訴,但在真正看見巴奇醒來對她微笑時,她更願意把所有時間拿來陪伴他而非不著邊際地說一些傻話。在她還是孩子的時候,曾經天真地以為每隔一段時間會突然出現的棕髮男人是她的父親。

  他會用溫柔的眼神凝視聽她說話,會用靈巧的手拿草葉編出蚱蜢蜻蜓逗她開心,天氣好的時候抱著還不太會走路的她去散步,天涼的時候替她披上外衣。極其不幸地,他很懂得怎麼哄女孩開心,他不帶任何惡意與欲念,自然而然地對女孩都很友善。後來她知道那是因為他曾經很受歡迎,而且他有過一個妹妹。她見過母親望著巴奇的眼神,小時候不懂,長大後她回想起來就明白了。母親在巴奇面前永遠像少女一樣青澀羞怯,永遠那麼幸福甜蜜又開心。

  她還沒懂事前學群落裡頭別的孩子叫巴奇『父親』,巴奇沒有反對,他笑著親吻她圓嘟嘟的面頰,稱呼她是他『最甜蜜的小寶貝』,逗得她緊緊攬住他的脖子又叫了好幾聲,母親在一旁微微笑著沒有指正她;後來她更大一點,才知道巴奇不是如她所猜測的那樣,偶爾才能進入群落的城市人,雖然他確實是城市人,但他不是她的父親、更不是母親的伴侶。

  巴奇是羅曼諾夫的一分子、是重要的家人,他永遠都是,也僅僅如此了。

  在她每回鬧著不希望他離開躲起來時──那時她還不到十歲,幼稚的可怕──巴奇總會找到她,安撫她似地牽起她的小手一起回家。娜塔莎永遠記得巴奇手心裡的溫度,也永遠不會忘記母親一再吩咐她不要丟下巴奇……

  因為巴奇愛她如同愛她母親一般視同親人,因為巴奇從小看著她長大成人,所以她知道該怎麼做。就像母親為了不讓巴奇孤身一人,進入城市找到一個陌生男人生下她那樣,她知道總有一天她也會這麼去做,她不用愛那個人,只要他能讓她懷上孩子,生下健康強壯的孩子繼續陪伴巴奇、繼續羅曼諾夫的使命就足夠了。

  這些事,巴奇不必知道,娜塔莎也絕對不會讓他知道。

  明年她就要十六歲,她躺在床上閉上眼睛,是時候該下定決心了。

 

      ★ ★ ★

 

  方方面面來看,史帝夫都是一個行動派的男人。這並不表代他做事不經過大腦、欠缺考量的耐心。更適當的說法是當他明白自己該做什麼,就勇往直前不畏懼、不遲疑。這個特質彷彿與生具來,令他在失去所有記憶清醒過來那段時間幫了不少忙。

  現在這個特質帶領他離開史塔克城,孑然一身,僅帶著他的盾牌前往追尋命運的路途上。東尼抱怨他浪漫得不可理喻,還頑固得聽不懂人話;山姆讓出旅程名額──雖然他和克林特第一時間都說了要同行,但是山姆主動留下,他說騎士團總不能連一個負責的人都沒有──拍著克林特的肩膀推他陪同史帝夫出發。

  史帝夫感謝他的朋友,雖然他從一開始就沒奢望過東尼會幫忙,但東尼阻攔不住他堅持請辭騎士團職位,只能苦著一張臉,透過賈維斯把那個東西交到他手上。

  一個透明水晶瓶裡面裝著鮮黃色粉末,還有一隻顏色詭異的蜜蜂在裡面飛舞。它有灰白色的絨毛與奇形怪狀的長腿,史帝夫沒見過這種蜜蜂,它不飛行時就伏在那堆粉末上休息,灰色與鮮黃色形成一種強烈的色彩對比。

  賈維斯說它一天不能飛很遠,而且速度不快,但是它能幫助史帝夫找到詹姆斯。只要史帝夫將它放出瓶口,它就會依循詹姆斯離開的方向飛去,累了它會自己飛回瓶內,不必餵水或食物。賈維斯說的並不詳細,但是他向史帝夫強調,這個小東西的壽命也不長,半個月後若是追不上詹姆斯,到時連東尼也無計可施了。

  史帝夫總覺得不是那麼一回事,不過東尼願意提供線索讓他不至於像無頭蒼蠅到處亂竄已經仁至義盡,他不想強人所難。

  蜜蜂在前頭高高低低飛舞,他們跟著那一道不顯眼的灰點一路往森林前進。

  夏季才剛開始,萬物欣欣向榮,四處綠意盎然,馬蹄答答地走在草地上,史帝夫的心情也不似剛出城時那麼緊繃。他甚至回想起出發時山姆對克林特說的一番話,山姆打趣地說著:「很搶眼的女孩,個性又強硬明快,你比我適合她。」山姆無視克林特用一記白眼替代回答,對翻身上馬的好友強調:「城裡找不到這種女孩了,能跟上你,還得聰明又有主見。」

  克林特輕踢馬肚,跑得比史帝夫還急,遠遠把送行的朋友們以及此次旅程的主要角色遠遠丟在後頭。史帝夫一回想起來就笑了,惹得並騎的克林特奇怪地瞄他一眼。

  「山姆沒有胡說,我也覺得你喜歡她。」

  克林特咬著草根裡的汁液,不怎麼認真地回道:「我也喜歡玫瑰,不代表我願意忍受它的尖刺伸手摘下它。而且她太小了。」

  史帝夫竊笑著,克林特搖搖頭,不想搭理他。

  「你說了玫瑰,你喜歡她。」史帝夫眼神帶著笑。「而且她十五,你二十二,並不算差太多。」

  克林特嘆一口氣,「我總得善盡朋友的義務,起到娛樂你的作用。好讓這趟旅程顯得更像一位騎士堂堂正正、體面地去向心上人求婚;而非粗魯的莽漢在追趕逃妻。」

  「什麼!」史帝夫漲紅了臉,支支唔唔、斷斷續續地說:「我不是、我還沒──」

  「你難道不想在早晨來臨時,在自己的床上隨時親吻他?又或者你一點也沒想用手指撫摸他藏在衣物底下的肌膚。」克林特笑了笑,笑中有三分輕挑、七分真摯。「這件事你得自己想清楚,我能告訴你,我可還沒想到那麼遠。」

  除了馬蹄聲與克林特的口哨聲,史帝夫好半會兒沒說話。

  久到克林特以為這個話題史帝夫永遠──好吧,至少現在還不能回答時,史帝夫輕輕地說:「想,我想要你說的那些。」

  克林特無奈地又嘆一口氣,「兄弟,你得知道,除了妓女──無意冒犯。那麼就只有你的妻──嗯,我是說伴侶,能和你做那些事。現在你再一次試著說服我,說你這趟出門不是準備去求婚。」

  史帝夫歪了歪腦袋,眨著那對迷倒史塔克城所有未婚少女的漂亮藍眼睛,在克林特看來簡直沒羞沒臊坦率地道:「不,我不打算說服你。你說的很對,我就是準備去求婚,你覺得我應該準備什麼禮物?現在準備似乎太遲,不過我可以補上,嗯,我回城再補上就行了。」

  克林特懊惱地捂住臉,沒法兒再去看摯友滿臉幸福到天真傻氣的臉孔。他還沒說出口的是,姑且不論對方身在何處、能不能找到;憑那頭漂亮金髮與英俊相貌或許能迷倒眾多少女,但對方是男性……可不見得會答應他的求婚計劃啊。

  更不要提對方還有一個難纏的小妹妹,以及那個重重壓在克林特心頭袐而不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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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一張插圖~~~~

小孩時代的寡妹與巴奇爸爸~~~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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